黑格尔对家庭的观察总结来说就是社会对家庭的全面胜利,在传统家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权力,如内部法权,无论中国还是西方,一家之主凌驾在整个家庭之上,家庭的主人对家庭成员生杀予夺,也拥有近乎全部的道德审判权,还有教育权,对与家庭的下一代,教育无疑是家庭来负责,无论家庭内部教育还是送到私塾去,同时倘若家庭对教育是不认同的态度,那么作为顺从的下一代也唯有放弃,还有对身体照料权和处置权等等,而以宗族和氏族等复杂的大家庭结构中,各式各样的权力和责任相互交织,而黑格尔敏锐地感知到(也唯有处在他那个变化的时代的人才能如此敏锐),在进入现代社会后,社会极度膨胀,以至于家庭显得微不足道,另外这里的家庭不在是庞大的氏族或者宗族,而是在国家面前无差别的孱弱的以夫妻关系为核心的核心家族,对于这种家族的形成,黑格尔也从必然性上进行了论证,在现代国家的形成过程中,这一类拥有巨大力量的家族必然会因为阻碍社会的运行而灰飞烟散,而原属于家庭的那一系列权力和责任也理所应当的转移到社会上,如教育权,这个时候父母无法或者说不那么容易阻碍交下一代的受教育权,在现今这一点甚至可以说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如对身体的处置权,家庭的父亲们在法理层面再也无法去处置家庭成员的肉体或者将其贩卖,而本来应该由家庭所承担福利系统也成为了社会的责任,如社会保险,甚至像就业、婚配、甚至心理状况,击溃了家庭的社会不止成为了最大的家庭,拥有所有的权力,也承担了比传统家庭多得多的责任。